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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苑小學一處小樓的地下室被租用為足療館攝影/本報記者楊琳
  導讀:近日一位網友發帖稱,通州一些中小學校將所屬用房出租出去作為經營性門臉,其中通州區北苑小學將用房出租,被用作足療保健場所。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,通州一些學校還存在校舍房屋出租他用的情況。
  北青報記者在現場看到,該足療保健場所在學校一棟四層辦公樓的半地下室位置,該樓離學校正門較遠,並不在一條街上。通州區教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稱,通州區目前確實存在這種情況,主要是由於部分店面合同還未到期。
  網友發文質疑

  出租學校用房
  “我強烈呼籲將出租的校舍收回改成室內的運動場所。”這位網民發帖稱,通州區一些中小學所屬建築被出租出去當做經營性門臉,他對此表示質疑。他在帖子中說,通州區北苑小學有一整層的用房被用來從事足療保健經營,這對孩子的成長會產生不利的影響。他認為,一旦遇到霧霾或雨雪天,很多學校都無法正常進行室外體育鍛煉,如果將出租的校舍改成室內運動場所,會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。
  學校用房地下室

  成為足療保健場所
  昨天下午,北青報記者來到位於東五環外的通州區北苑小學,該小學正門位於北苑南路東側,正門附近並沒有足療按摩店的“身影”,沿著北苑南路往北走到其與玉帶河西街交匯處,沿著玉帶河西街向東走160米左右,在道路南側看到一棟四層白色紅頂臨街小樓,在小樓的半地下室位置,有一家名為和潤盲人按摩的店面,在1樓窗戶附近依次懸掛著五塊醒目的店面招牌,其中一塊寫著店名,另外四塊招牌分別寫著“足療”、“保健”、“按摩”、“治療”的字樣。這家按摩店內有大約十幾名工作人員以及十幾間房屋。
  北青報記者觀察,這家店面所處位置附近並沒有用於學生進出的學校大門,其與北苑小學正門也不在一條路上,沿路走過去,有約250米的距離。北苑小學後勤的管主任稱,按摩店所處的四層小樓確實是北苑小學的用房,有些是作為辦公用房,有些是校領導的住宿休息用房。
  “我們這是租的學校的房子。”按摩店一位工作人員說,該店2002年開始營業。“不知道合同什麼時候到期。”這位工作人員說。
  部分店面沒有收回

  因合同未到期
  通州區教育服務中心房屋管理科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,2010年市教委下發紅頭文件禁止全市各中小學校舍房屋出租,但目前通州區還是存在這一情況。“有部分店面還在運營是因為當時簽的合同還沒有到期。”這名工作人員解釋說。
  北青報記者查詢到,2010年北京市教委曾經印發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所屬預算單位國有資產出租、出借、對外投資、擔保管理實施細則》(試行),裡面規定,單位出租校舍或場地應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等的有關規定,因特殊需要出租出借校舍或場地,不得妨礙教育的實施。學校在佈局結構調整期間按照調整政策的規定經市教委、市財政局審批後出租,以盤活教育資源。
  文/本報記者 楊琳 實習記者 潘岩岩
(原標題:學校用房咋成了足療館)
(編輯:SN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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