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株洲1月22日訊(通訊員 郭秀峰)初春時節,在自家地里乾農活時將尚未熄滅的煙頭隨意亂丟,結果引發森林火災,造成48畝林地被燒毀。1月21日,經湖南醴陵市檢察院公訴,黃某因失火罪被法支票借款院判處拘役三個月,宣告緩刑六個月。另在此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12000元。
  現年51歲的黃某,醴商務中心陵市均楚鎮岱興橋村人。2013年3月6日14時許,黃某在均楚鎮岱興橋村“後背沖”自家自留地乾農活時,因隨手丟棄未熄滅的煙頭,引燃了乾枯的雜草叢,雖經儘力撲救仍蔓延至山林,引發森林火災。山火於當日15日許被撲滅。
  經鑒定,過火公益林有林地面積3.2公頃,燒毀的樹種為油茶。案發後,黃某主動到醴陵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,如實供述罪行,並向醴陵市林業局繳納了森林植被恢復費120化療飲食禁忌00元。  (原標題:亂丟煙頭引發森林火災 毀林48畝獲刑受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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